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符合(he)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,是实现国家统一,保持特区繁荣稳定的最佳(jia)制度安排。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的法律化、制度化。在“一国(guo)”方(fang)面,特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,直辖于中央人(ren)民政府。中央行使(shi)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权,包括直接行(hang)使的权力和对特区高度自治(zhi)权的监督权。特区负有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(li)益的宪制责任。在(zai)“两制”方面,中央授予特区享有高度自治权,实行“澳人治澳”,保持澳门资(zi)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。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针政策的法律保(bao)障,要贯彻落实“一国两制”的方针政策,就必须严格依照基本法治理。
Copyright © 2008-2018